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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04

[写作]加强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通知。

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和公告通知打一此交道。公告通知不一定是紧急事件也可能是为了传达一些日常公告信息,公告通知类的文章应该怎么写呢?感恩您的阅读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冬季为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冬季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针对近期校园及周边火灾防控要求和盗窃案件发案形势、发生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处室、系科要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对排查中的问题及时报请后勤物业部门整改维修。同时要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防止丢失、损坏、掩盖、遮挡。要提醒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离开办公室、宿舍时,对室内电源、电器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电源关闭,防止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

(2)学生处联合各系科加强对学生在宿舍、教室、实验室、琴房、舞蹈房、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用电的监管,通过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对学生加强冬季用电安全教育。尤其强调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出门及时关闭空调等电器;不得擅动破坏消防设施、点燃蜡烛、焚烧杂物、卧床吸烟、乱扔烟头;不得违规使用拖线板、在教室等公共场所使用各类电源给手机充电等。同时加大违章电器查收处理力度,对违反各类规定的学生要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3)保卫处要联合后勤、物业公司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经常性地排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和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状况,保持宿舍楼、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按照消防部门和学校要求通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4)艺术节、圣诞节、元旦临近,各系科组织师生举办集体活动的,要明确安全责任人,提前对活动场所及其周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各类活动演出现场的电器线路运行正常,落实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火灾、挤踏等事件发生。活动现场需要装饰的,要选择具有阻燃性的装饰物,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装饰物,装饰物特别是各种气体礼花要远离火源、电源放置,附近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在校内自行举办集体活动。

临近年底盗窃案件是学校案件中发案率最高的案件,要降低盗窃案件发案率,主要依靠全体教职工个人较高的防盗安全意识及警惕性,切实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同时学校保卫处将履行本职,做好相关巡逻防范工作;各系科要对学生加强防盗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一)妥善保管个人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存折和储蓄卡妥善保管,密码不要与生日、身份证相关信息及上网密码相同,身份证与银行卡、存折分开存放。存折号码做好记录,以便挂失。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上锁妥善保管,外出随身携带,不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宿舍内柜子要上锁,周末假期间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应带回家。

(二)出入宿舍,随手锁好衣柜、门窗。盗窃嫌疑人往往采取溜门入室、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取财物,提醒学生时刻要有安全防盗意识,做到钱包、手机、银行卡、衣柜钥匙不离身,电脑等较重的贵重财物上锁储存。保管好寝室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要让不熟悉的人或刚认识的人随便进入寝室,不在寝室内留宿其他人员。

(三)食堂就餐时,要做到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不离身。食堂,是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盗窃等违法犯罪发生频率较高的场所。要减少食堂就餐期间盗窃案件,主要依靠个人提高防盗、防扒意识,保管好个人财务。排队买饭时,不要将电脑、手机、书包放在座椅上占座位。不要将手机等物品放在衣服外口袋。

(四)机房、实验室、舞蹈房上课、上体育课时要及时关闭教室门窗。到运动场运动时,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要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包随意放置在篮球架下,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以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五)不要轻信上门推销人员。上门推销的人员,以打折、优惠、兼职等为诱饵,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

学校保卫处将加大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全天值班备勤工作,重点预防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祥和、稳定的校园环境。各处室、系科在安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发生案事件的,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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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9篇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其简介见附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以下简称《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规范》,把实施《规范》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全面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简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简介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神华集团于2005年立项,组织国内6家研究机构共同研发,在百余个煤矿试点运行并取得较好成效的一套现代科学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这套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标准和措施,达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从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其核心是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煤矿安全管理的对象和重点;通过保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风险管控标准与措施的执行;通过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使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经过神华集团等煤炭企业3年多的试点证明,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理念先进、行之有效,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21日 16时09分129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计划物价

“中央投资”

“建设项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建综[2009]6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管理部门:

最近,中央检查组在对我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省政府召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了专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廉租住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既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些项目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直接关系到民生的改善。从项目实施和中央检查组检查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项目进展迟缓,一些项目存在手续不完备、申报情况不实、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要求报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项目建

成后未及时竣工验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而影响今后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抓紧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新增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要把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督促项目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

(一)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性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按项目落实银行贷款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实施阶段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留缺口,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督促和协助建设单位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开工。对已开工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按时竣工。对已竣工项目,要尽快做好收尾工作,确保项目正常发挥效益。

(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城市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选址,并与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衔接。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快审批,主动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方案。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投标,防止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加强建设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发放施工许可证。要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采购、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同时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施工。

(四)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和事前预控,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主要质量保证措施的运行情况、三检制度落实、监理记录、实体抽查及施工现场主要材料质量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建设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合理安排工期,监督施工企业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要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努力消除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落实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落实筹集廉租住房各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足额安排建设资金,加强项目调度,做到项目建设各种手续齐全有效,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新申报项目要依据本地住房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土地供应、配套资金筹集等情况,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建设或城管(公用)部门要加快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环评、核准、土地征收等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建设施工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的要求,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要经常下乡督导,及时查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施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当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要逐项目明确责任人,逐层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和发改、财政、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推进项目的合力。各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为新增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高效能,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保开工、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的要求,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履行职责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安全奖。各市可增加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奖项在评标中的权重,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安全、创新奖项的奖励办法。

(三)完善周报、月报制度。针对中央检查组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整改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每周三前要将整改进度和工作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处室。其他未检查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处室。建立项目督查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项目督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3)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是我们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措施,以确保全民的安全和幸福。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公共场所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在春节期间,各类公共场所人流量增加,安全隐患也相应增加。各级政府、公共场所管理者和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场所的安全巡查和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管。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最为集中的时候,交通安全问题尤为重要。我们呼吁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道路上的安全出行;同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流量的调度和管理,确保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第三,我们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和监管。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使用量较大,如果管理不善,将会带来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和使用,设立专门区域供人们燃放,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我们将加强对家庭安全的关注。春节是家庭团聚的时刻,也是家庭安全问题突出的时期。我们要加强对家庭育龄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关注和保护,防止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事故发生。同时,我们鼓励广大居民加强家庭安全的意识,做好防盗、防火、防电等方面的措施,确保家庭的安全。

第五,我们将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管。春节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增多,火灾隐患也增加。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和安全使用。

最后,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要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要相信陌生人的电话和信息,谨防诈骗;外出时保管好财物,避免被盗;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不聚众闹事,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相信能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要共同努力,争取在今年的春节期间创造一个安全、温暖和谐的节日氛围。让我们一起迎接新春的到来,祝愿全国人民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把煤炭工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工资权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煤矿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相关证照,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各企业要把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时要突出安全要求;必须在核定的生产能力范围内制定和安排生产计划、下达考核指标,做到均衡生产。煤矿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防范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负总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控制各项工程施工进度,按照主体工程进度同步建设安全设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

(五)煤矿企业要依法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和防灭火等工程改造费用,加快“六大系统”建设步伐。2010年底前所有煤矿要全面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善工作;2010年底前中央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全部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全国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六)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以下简称“三超”)组织生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并报当地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煤矿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煤矿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

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改、及时上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束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等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

(七)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决策。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章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并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优化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产,提高机械化水平。

(八)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凡在2011年底前仍达不到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在建矿井不能进行联合试运转。

(九)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机制,鼓励职工和科技人员大力开展技术革新活动,针对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与科研机构加强协作并开展科研攻关;要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措施的科技含量。

(十)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定协议,完善应急预案,储备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授予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值班人员相应的决策指挥权,保证遇到险情时能够安全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十一)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上具有相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煤矿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十二)煤矿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依法履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严格标准,强化煤矿安全准入工作

(十三)严格控制煤矿建设项目设计规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在45万吨/年及以上,但不得高于50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高于800万吨/年;低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高于1500万吨/年。生产矿井能力核定以上述规定为限。

(十四)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之前,必须按要求查明瓦斯、水害等安全开采条件,保证矿井地质勘查程度达到相应级别。建设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容易自然发火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等矿井,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灾害类型矿井安全管理经验和业绩。

(十五)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得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生产煤矿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后5年内不得再次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不得通过降低核定能力富裕系数提高矿井生产能力。

(十六)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不得承担地质勘查程度不够、特别是未查明瓦斯和水文地质等安全开采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任务。承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矿井设计的单位要具有相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

(十七)施工、监理单位承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施工、监理业务,必须具有相同类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施工过程中遇到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等级、水文地质类型等发生变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以及提升、运输、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首采区及首采工作面布置等需要变更的,或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建设生产安全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对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完善后,方可恢复施工,严禁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十八)矿井建设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其他矿井进入三期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形成由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高瓦斯矿井进入三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建成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三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形成永久排水系统。否则,必须停止施工,抓紧配套完善相应安全设施。

(十九)煤矿设计、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及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提供技术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并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负法律责任。

四、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二十)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工作。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煤矿建设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畴,落实监管责任制,会同投资、建设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煤矿建设项目日常监管;要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综〔2008〕110号)精神,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煤矿。

(二十一)各省级负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煤矿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煤矿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企业,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一年内严格限制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审批银行贷款等手续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十二)负责颁发煤矿相关证照的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严格把关,做好证照的颁发与管理工作;发现不再符合颁证条件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煤矿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煤矿存在“三超”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不采取有效措施继续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仍然在突出危险区域组织生产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装备不到位、数据不准确、断电控制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探放水等防治措施,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然进行生产等重大隐患的,除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外,依照《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对煤矿企业处200万元、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的罚款。

(二十三)现有生产矿井中,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逾期未安装使用,煤矿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标准的,要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对煤矿企业处50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二十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凡发现或经举报核实存在非法生产行为的,应当依照《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同时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和指令的,颁发证照的部门要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整合矿井在规定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改造期间违法生产的,要坚决取消其整合资格,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十五)煤矿企业未制定和执行矿级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制度的,要责令改正,并按《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按《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煤矿企业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般事故处20万元罚款,较大事故处5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处2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500万元罚款,并依法从重追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六)煤矿企业未按规定排查治理隐患和报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未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在严肃追究主要技术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要按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条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的罚款;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七)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批准擅自组织生产以及对煤矿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除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或生产外,按《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处200万元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

(二十八)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煤矿事故查处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事故按时结案。煤矿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责任(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该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颁发证照的部门吊销其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并进行公告。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煤矿企业处500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十九)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责成相关部门降低或撤销其资质。经调查确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中介机构,除追究其相应事故责任外,还应通报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执业资质并依法作出经济处罚。

(三十)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1个月内发现2处及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完善政策,形成合力,不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一)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汇报、报告、通报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促进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煤矿整顿关闭、科技进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十二)要把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煤炭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规划之中,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有序、规范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技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严格监管,把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发布区域淘汰落后开采工艺和装备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高煤炭工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三)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严格进行绩效考核、奖罚兑现,加大对煤矿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力度,推动煤矿企业建设和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十四)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完善煤炭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煤炭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通风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煤矿生产建设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十五)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安排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安全技术改造、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重大课题研究等专项资金;不断完善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灾害程度和安全风险合理提高安全费用提取的下限标准,并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费用足额提取、规范使用。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结合本实施意见认真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5)

【发布单位】81102

【发布文号】浙政办发[1994]129号 【发布日期】1994-06-27 【生效日期】1994-06-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

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1994〕1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省外来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日趋增多。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底外来暂住人口已达164万,其中务工、经商的占80%以上。流动人口已突破500万。人口的大量流动,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促进人才、技术交流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但由于对暂住人口缺乏有效的管理,因此,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强化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浙江省城镇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省的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人才和技术交流、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正确处理好暂住人口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开展对暂住人口的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

二、二、加强领导,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经济发达,外来暂住、流动人口多的地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并建立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暂住人口管理网络,实施具体管理。其他地区,也要针对各自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凡有暂住人口的单位、区域,尤其是居(村)民委员会,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确定若干专管员或协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交通运输、建筑、装卸及其包工队、施工队等外来成建制单位,也应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暂住人口工作,并指定户口协管员。

三、三、明确管理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主动服务,加强管理,保障合法,取缔非法,打击犯罪”为指导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公安机关要依法做好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发证、管理、查验工作,及时查处涉及暂住人口的刑事、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纠纷和其他治安问题,检查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组织和责任人,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和措施,培训管理人员。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审批农贸市场及个体经营户等营业执照时,对从业人员的来源要认真审验,凡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必须核查《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3、劳动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劳动力的管理,严格用工登记和发放务工许可证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各用工单位招(聘)用的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和领取《暂住证》。

4、城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外来人口临时工,与当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并不定期会同公安机关检查建筑施工单位治安情况和所用临时工是否具备外来人口暂住证和务工卡。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所用临时工加强治安教育,负起治安责任。

5、房管部门在受理审批房屋租赁时,应负责核查承租人的有关身份证件,并督促私房出租户领取《私房租赁治安许可证》。

6、卫生防疫部门对有外来人口的饮食服务行业及对申请从事饮食行业的暂住人口,应凭《暂住证》进行健康检查及发放《卫生许可证》。

7、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外来人口在办理《暂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出具其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证明。

8、民政部门要做好盲流人员的遣返工作。

9、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暂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扣押暂住人口的《暂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对无故侵害暂住人口人身和财产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

10、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不落实,经督促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要把暂住人口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浙江省公安厅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6)

【发布单位】83102

【发布文号】重办发[1994]68号 【发布日期】1994-08-08 【生效日期】1994-09-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小城镇

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办发〔1994〕68号1994年8月8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局《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城镇”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包括县级市和远郊区)的规划区范围以外的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

第三条 第三条 在小城镇的工业、商业、服务粘、旅游业、乡镇企业工业小区、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居民住宅等建设用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第四条 小城镇建设开发用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和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用地管理、做到合理、节约、依法用地。

第五条 第五条 统一规划。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按照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模式。小城镇的总体规划应能指导土地开发,详细规划应能指导土地出让。

第六条 第六条 统一征地。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会同镇(乡)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分期征地,并依法对被征土地的农民进行补偿和安置。

第七条 第七条 统一整治开发。按照规划的要求和功能,在国土部门的指导下由镇(乡)政府组织整治开发,进行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投资条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出让。

第八条 第八条 统一出让。小城镇建设用地应实行有偿、有限期出让,对经营性用地应尽量采取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第九条 在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试点的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区、市、县国土部门统一收取,全部用于所在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全为市、区市县政府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条 第十条 小城镇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统一管理。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国土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须经国土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土地,不得违法出让、转让和出租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凡在小城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他人合资、合作经商办厂。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凡在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试点的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征用土地,公路基础设施附加费和耕地占用税按规定征收后不再上交,全部返还给所在小城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小城镇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属集体集中管理使用的部分,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建立农村合作基金或实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等办法进行管理;属个人所有或使用的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如不能按期开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土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4年9月15日起施行。今后国家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7)

导语:

贵阳市教诲局关于加强圣诞节期间门生安定教诲及黉舍办理工作的告急关照各区(市、县)教诲局、市直属黉舍:根据省、市有关集会精神,根据市委、市当局带领发起的要确保圣诞节期间的巩固和安定,保护市容市貌整齐、亮丽、有序的唆使精神,现就当真做好圣诞节期间门生安定教诲及黉舍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变关照以下:1、 进步认识、狠抓落实,倡导文明过节比年来,圣诞节、恋人节等“洋节”在中小门生中流行,加上人们思维操行和宗教崇奉的多元化,一些青少年门生盲目跟风崇拜洋节,导致每一年圣诞节期间街头拥堵、教堂人满为患,乃至有个他人员借机酗酒闯祸,在大家场合乱涂乱抹,紧张侵扰了社会办理秩序,给人们的平常糊口生涯带来了必定的感化和安定隐患。这些现象的产生,既有社会大背景的因为,也跟我们黉舍在办理、教诲、宣扬指导方面的某些缺位有很大干系。是以,各区(市、县)教诲局、各直属黉舍带领必定要站在救助门生建立精确的全国观、人生观、代价观的高度,从保护社会巩固、确保门生安定的高度,从青少年门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高度,当真做好门生的办理、教诲、宣扬指导等各项工作,并联合黉舍实际,顺手推舟,自动自动地展开一些符合门生心理、心理和认知特点的分散型、小型的迎新活动,确保门生安定和校园和谐巩固。 2、 办法有力、责任到人,确保温和过节1.全市各级各种黉舍要立即建立带领小组,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门生办理,订定有效的办理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本年圣诞节期间门生的办理和教诲工作,营建一个高兴、平和、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2.切当加强门生的思维政治教诲。各黉舍要利用多种式样对门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精确的操行风尚教诲,加强门生的科学意识和文明意识,指导门生精确对待圣诞节等宗教节庆活动,不盲从、不狂热、不跟风,自发保护精良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3.各黉舍要在12月23日前招开班主任工作会,当真探讨圣诞节期间的门生办理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纳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本校门生节日期间的安定、巩固、有序。4.各黉舍要在12月24日之前由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指导门生文明过节、安定过节。各黉舍要采纳疏堵联合,经过议定小型分散、寓教于乐的式样,在校园内、班级内展开一些迎新年、话团聚、展才艺等类别的庆贺活动,不倡导青少年门生在温和夜上街集会、参加教堂礼拜及彻夜文娱。5.留宿制黉舍要加强夜间门生外出办理,特别在温和夜、圣诞节要加强校带领值班和在职人员值班轨制,严禁门生不假外出;非留宿黉舍要教诲门生注意自我防备,切勿盲目上街。6.圣诞节期间我市公安、城管等部分将加大放哨和防备力度,对酗酒滋事、乱涂乱摸、乱刻乱画等违背治安办理和都会市容办理标准的人员进行严明处理。若发觉有在校门糊口生涯在上述行动的,将进行传达,并由教诲行政部分究查相干黉舍及紧张当真人的办理责任。7. 各区(市、县)教诲局、市直属黉舍在12月20日-12月25日期间履行安定工作“零报告”轨制,每全国午4点前向市教诲局标准保卫处(关联德律风:7987260)及办公室(关联德律风:7989411)报告黉舍安定环境。8.市属高校参照本关照精神履行。特此关照。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

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12〕9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在用安全设备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煤矿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保证正常运转。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强制煤矿企业接受指定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二、具备检测能力的煤矿企业和承担检测检验任务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检验,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可以结合驻在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

《目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出现新情况,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2年7月24日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篇9)

关于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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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2 信息来源:杭建工通知〔2012〕2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1〕28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市实际,做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全面做好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质量认识,高度重视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切实采取措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1、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认真组织,严格督促和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程序,违反程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要严格审查有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并确保实施到位;要确保合理的造价和工期,充分考虑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在桩基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对周边房屋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检测机构提前做好对周边房屋的沉降、倾斜等监测工作,必要时应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确保周边房屋安全,在桩基、基坑开挖及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周边实际情况,委托检测机构做好对周边房屋的监测,建立应急预案,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桩基工程施工必须纳入项目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和桩基施工分包单位参加工程施工试桩,现场确定控制标准,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桩基工程的分阶段验收工作,严格按规范控制质量标准。

2、勘察、设计单位要真实、全面的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具规范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和周边情况,充分考虑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合理选择桩型,必要时应在工程桩设计前进行设计试桩,在设计交底中,应对桩基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3、施工单位要切实完善现场质保体系,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任务和责任,必须严格施工工序,控制施工质量,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和保证桩基施工质量措施的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场检验和复验,加强对桩基混凝土质量的管理,确保桩基质量;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反映,在未得到有关单位的书面明确答复前,不得盲目施工;基坑开挖及上部结构施工过程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加强对基坑的全过程监管及对上部结构的沉降、倾斜等观测,建立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险,并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4、监理单位要严格实施对桩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对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复检及有关抗压、抗渗等试件的制作和送检进行旁站监理;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必须严格实施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规定监理单位对桩基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的影像资料留存。

5、检测单位要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结论应对工程质量作出合理评价,并对出具的数据负责;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质量行为,严禁弄虚作假;在实施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严格按规定对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专家论证的有关组织单位在方案论证时,必须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察看,充分掌握现场实际及周边情况,在论证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减少对周边的安全影响,采取必要措施对方案进行完善,严禁为节约成本而盲目简化方案。

二、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对桩基工程的监管工作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把抓好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做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各项要求,督促和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检查和抽查力度,重点是:

1、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周边安全的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实施到位;

2、有关单位是否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3、对原材料、成品及有关试件的管理和把关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

4、有关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规范实施;

5、有关单位日常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发现的质量隐患是否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委托检测单位开展相关检测工作,要进一步重点加大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检测单位不定期的抽查,进一步规范检测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7、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质量问题和投诉件的处理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特别是发现有影响周边安全等涉及结构性的质量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督促和落实,及时落实有关责任单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加强过程监控,进行跟踪管理,务必确保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加大对施工现场各类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罚力度,实行信用和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求、现场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有在关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相关主体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督促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要进一步规范相关主体的发包行为,对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的,必须责令立即停工,严格实施处罚,此类工程必须由检测机构对已施工的桩基进行全数检测,同时各监督机构不得再推荐参加各类评比活动。

四、立即开展桩基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对目前在建的桩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督促和落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除了要进一步督促和落实有关单位对已发现的涉及沉降开裂等质量问题投诉的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和做好处理工作外,要立即按照通知中明确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在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建委工程处(电话/传真:87020019)。

附件信息: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附件:《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


在当今的工作和学习中,公告通知不断地出现在我们视线里。 公告通知的正式性让它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今天通知范文吧为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的优秀文章,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 篇1

各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责任更大。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就我县20xx年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置洪涝台旱灾害,确保城镇(集镇)、各工业园区、农村低洼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确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主要任务

1、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汛前检查和准备。20xx年我县降雨量较常年明显增多,河网水位长期居高不下。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关口前移、提早谋划、超前部署;要按照防汛责任制要求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从思想、组织、工程、物资、技术等方面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检查,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基础。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汛前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度汛隐患。20xx年防汛检查的重点: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检查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方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情况;检查各类防洪除涝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情况;检查防汛远程监控、会商系统、通信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水雨情遥测、水文测报设施运行情况。各级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要求,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检查整改到位。

3、强化体系,切实提高规范化建设成果。要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减灾全民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各级基层组织、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职责。各镇(街道)要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成果为新起点,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巩固创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提升基层防汛防台综合能力。

4、加强管理,提高水利工程保障能力。在加快推进城市防洪提升、圩区整治、中小流域治理、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全面开展圩堤、水闸、泵站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加强城镇(集镇)排水管网养护、管渠清疏、排涝闸、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严格审批在建涉河工程,落实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管理,严防在建涉水工程项目影响防洪安全。

5、突出重点,做好重点区域风险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城镇(集镇)防洪排涝的统一组织指挥,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统筹考虑城镇(集镇)外洪内涝问题,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企业、施工单位、地下设施、交通立交通道等重点区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组织管理,落实责任人员、应急预案和避险措施。对以往洪涝中暴露出的`防洪排涝问题,要抓紧时间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优化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各级预案。要按照“清单式、网格化”的三张清单管理要求,全面梳理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补充和修编。要重视村级预案编制的内容及格式,提高村(社区)预案的实用性、易用性;各相关单位要重视在建工程应急抢险方案和人员转移方案的编制工作;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担负的防汛防台抗旱任务,及时修编和完善各类预案,确保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将编制或重新修订的预案(方案)及时报县防指办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为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要强化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形成高效有序、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互助互救协作机制,切实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2、全面落实责任。针对人事换届变动的实际情况,要及时调整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人员,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年防汛防台抗旱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并按规定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有关职责要书面通知到各责任人;要层层签订防汛防台责任书,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3、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防汛会商与协作机制,形成防汛防台抗旱合力。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县镇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各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汛前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于2月28日前完成自查和情况汇总,并将检查总结和有关表格(见附件)上报县防指办。县防指将于3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全县防汛检查,确保各项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学院(所、部)、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陕西省气象局天气预报,7月9日至11日我省有一次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天气过程。主要降雨时段在9日晚上到11日白天,预计陕北中到大雨,关中、陕南大到暴雨,关中西部局地、秦岭山区局地、陕南南部部分地方有大暴雨。为及时预防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应急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此次极端天气可能带来的严重影响,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提高警惕,提前预警,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早安排、早准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关键时刻靠前指挥,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制定工作预案

各单位务必于7月9日12时前对本单位涉及到的人、财、物等方面认真开展一次汛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学生宿舍、家属区、实验室、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排水设施、行道树木、试验示范站、校外试验场站、田间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处、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信息化管理处、保卫处、推广处、场站中心等部门要及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制订灾害发生前的灾情预警、灾害发生时疏散安置及灾后修复等工作方案。

三、扎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与防护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学生校外实习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应急工作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调整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各学院(所、部)、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防汛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包括暑假离校师生),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师生对防汛、防洪、防雷电、防山体滑坡等安全知识的认识,帮助师生了解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应急避险知识技能、逃生疏散路径和应急避难场所,增强师生的自然灾害防范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此次汛期防汛值守和应急备勤,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保卫处(87082876)24小时在岗值班,学工、研工、后勤、信息化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

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 篇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秉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使命,我区按照“江河湖连通、洪涝旱联防,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联动”的水利发展思路,聚焦防洪排涝,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和“四不一正常”防汛总目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坚持以防汛检查为抓手,认真准备,提早安排,狠抓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江河湖库及城镇的防汛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我区20xx年防汛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防汛检查是一项重要的汛前准备工作,是查找问题、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的重要环节。各镇街政府、区级防指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按照“防汛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明确责任区域、摸清防汛安全底数、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防汛大检查。对防汛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亲自组织检查。特别是对城郊结合部、新区、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等区域的防汛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二、汛前检查形式

汛前检查按责任采取镇街、水管单位、成员单位等自查,区防指重点抽查和省、市防指督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三、时间安排

1、自查。

2月底前,各镇街、区级成员单位、场、水管单位和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山塘水库、重要堤防、重要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区、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及人口密集区的防汛安全;基层防汛组织应急能力、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预案修编、抢险救灾队伍的组建;山洪灾害预警体系、防汛防台会商系统、水雨情遥测站、人工简易雨量站等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到位。自查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及时加以整改和落实,镇街、开发区、红山农场和水管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及表格,3月3日前,报区防指办。

2、抽查汇总。

3月11日前,区防指对镇街、有关成员单位、开发区、红山农场、水管单位等的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突出问题和基层防汛体系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区汛前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区政府和市防指。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度汛问题,区防指将书面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落实。

四、其他要求

1、防汛物资储备,各镇街按照萧防指《关于下发萧山区镇(街道)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萧防指〔20xx〕22号)和萧防指《关于下发萧山区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萧防指〔20xx〕23号)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区级成员单位(住建局、国土分局、交运局、民政局、卫生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局、供销联社、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物资储备、抢险应急队伍、装备(设备)和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在3月12日前报区防指办。

2、防汛会商系统检查由区政府信息中心和区防指办统一组织实施。水文遥测设施的检查由区水文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检查由萧山华数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检查由萧山电信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1000字12篇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1

为了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董事长指示精神,现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 成立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组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各单位疫情防控、筛查信息收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政府对接、上报由办公室负责。

消毒器材、防护物资采购由采供部负责。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导由南、北企管办负责。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部门人员疫情筛查工作

要组织本部门得力人员认真筛查每一位员工及员工接触过的亲朋好友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登记造表,不留死角。

三、对发现或知道接触过疫区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员工或其亲朋好友,要及时上报,便于快速隔离,釆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对于需要隔离观察的员工(15~20天),部门领导要做好替岗工作安排及后续事宜,务必做到人岗匹配,要确保岗位安全、正常生产

五、生产系统各部门从仓库领取消毒器材、药品后,负责本区域(含公共部分、辖区厕所等)的预防消毒工作

综合办负责班车、食堂、澡堂、更衣室、洗衣房、宿舍、宾馆、公共厕所等后勤服务场所的消毒工作。对外业务部门(供应、销售、财务、化产品经营部、质检、销售现场、物流公司宾馆、加油站等)要提高站位,除落实好消毒防护措施外,更要认真排查疑似人员,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利用专题会、班前会、黑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卫生防护措施

强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杜绝酒后上岗,防止工伤事故发生,不聚会,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预防,务实执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恐慌气氛,一切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

七、项目组负责对各项目施工企业、施工队人员进行认真全面排查,并督促防控措施的执行落实。

八、对春节后上班的人员,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带病上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九、各单位、部门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上报,绝不允许瞒报漏报

疫情肆虐,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治,措施细致得力,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2

亲爱的家长:

您好!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希望家长与学校共同携手,加强学生睡眠管理。

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中小学生睡眠不足对身体有哪些危害?

1、睡眠不足影响身体发育:孩子的生长激素在睡眠之后分泌的最多,充足的睡眠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在睡眠的时候,孩子的生长激素分泌最明显,晚上睡眠激素的分泌是白天的5—7倍,保证孩子晚上的充足睡眠,能够促进孩子骨骼的生长。

2、睡眠不足影响孩子的抵抗力:经常睡眠不足的孩子会有抵抗力低下的情况,睡眠不足的孩子会诱发其他疾病,比如神经衰弱、近视、食欲下降等,除此之外,睡眠不足的孩子非常容易感冒。

3、睡眠不足致使适龄儿童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

4、造成孩子易怒爱发脾气:睡眠不足对孩子的情绪也会有影响,很多孩子白天的时候烦躁易怒、焦虑紧张,这也有可能是因为晚上睡眠不足造成的心理发育情况。

5、影响孩子创造思维能力:据相关研究表明,孩子的洞察变化是在深度睡眠中出现的,深度睡眠与孩子的记忆力有着息息相关联系,大脑在储存记忆前必须创造记忆,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保证孩子思维创造性。

家校携手共育,加强学生睡眠管理

1、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学校也会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科学睡眠知识。

2、家长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理性选择校外培训,避免盲目培训和提前学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和学校一起指导孩子统筹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

3、家长明确孩子每天睡眠时间,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前提下,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也可以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每天保证10小时睡眠时间,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

4、在家中,家长要以身作则,作息规律,早睡早起,为孩子树立科学的睡眠观和良好的榜样。学校也会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不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沉迷于网络,随时关注孩子在校上课精神状态,做到家校沟通联动。

5、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1)临睡前不要批评孩子;(2)临睡前不要让孩子做激烈的活动;(3)临睡前,不要给孩子讲恐惧的故事,或者不要让孩子看恐怖片;(4)临睡前,不要讲明天过于美好的事情,孩子对于明天的事期待过于强烈,也难以顺利入睡。

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家长与老师共同引导、配合,让我们一起遵守“睡眠令”保护孩子睡眠时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和《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xx教办〔20xx〕xx号)要求,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将睡眠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将睡眠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二、明确时间,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1.保证学生必要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全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以组织晨读等形式变相提前上课时间。原则上学校教学楼楼门开启时间不得早于7:40,有校车学校和特殊天气等情况楼门开启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临时性或经常性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校门并安排好早上执勤教师,强化对提前到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3.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三、形成合力,防止挤占学生睡眠时间

1.统筹调控作业总量。中小学校要继续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校作业总量,优化作业结构,突出适量性,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完善作业批改与评价,提高作业反馈和评价的有效性。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时间或课后服务时间,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2.规范校外培训及游戏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为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帮助孩子从小明晰使用界限和要求,养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的习惯。

3.家校携手,指导学生提高睡眠质量。各县区各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会、科普讲座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家庭学校社会共育,形成最大合力,共同保障学生良好睡眠;教师要树立科学的育人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及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家校携手,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家长要科学认识到自己孩子的个体发展情况,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外负担,导致孩子睡眠时间不足、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家长要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居家作息时间,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带领孩子进行劳动、锻炼、阅读等课外活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统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继续强化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x委办发〔20xx〕xx号)及《进一步提质减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方案》(xx教发〔20xx〕xx号)有关要求,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强化作业质量,建立作业监测机制,切实提高作业效度,健全学校作业长效管理机制。

2.继续强化手机管理。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疏堵结合、对症下药,直面差异、分类管理,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要防止学生因沉迷手机影响正常睡眠,损害身心健康。

3.继续强化课外读物管理。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学校要做好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注重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的管理,切实履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教育部规定的不得推荐或选用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指导学生养成健康阅读的良好习惯。

4.继续强化体质管理。健康的体质是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学校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五、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监督检查,保障睡眠管理取得实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市教育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发挥社会各方的协同作用。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落地,还需要社会各方协同推进,共同发力。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管住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超前超标培训、不按时结束培训等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和改善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的良好氛围。

全市中小学校根据睡眠管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要求。各县区各校于x月x日前将睡眠管理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同时各县区各校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4

xxxxx有限公司职工xxxx年x月xx日上午xx点xx分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已在xx市第xxx医院隔离治疗。该职工x月xx号至xx号到xx旅游, xx号到xxx基地上班,xx号后请假在家未上班。

一、公司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xxx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xxx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xx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部门成立x个工作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长,并采取以下措施,

1. 各工作小组及时上报涉及人员情况及目前所在地,共涉及人员xx人,涉及的人员密切关注,自行隔离xx天,每日两次上报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截至x月xx日有关人员暂无异常情况。

2. 该员工所在部门立即排查该部门当天与其有过接触的职工名单并进行相关提醒。

3. x月xx日xx:xx分左右,xx市xx区xx办事处xx社区、xx区疾控中心前往患者住所、楼道以及垃圾站进行消毒处理。

二、及时掌握政府发布的信息

按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做好防控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根据疫情和本单位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三、督促员工遵守所在地政府防控措施和要求

春节离开工作地的员工,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做好部门或单位交办的有关工作,春节期间去过疫情发生较为严重地区(如湖北疫区)的员工,回工作地后要及时向本部门或单位进行登记,自抵工作地日起居家观察xx天,每日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报告健康状况;近期与确诊病例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尽快主动就医,并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报告;居家观察员工要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做好部门或单位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请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学习疫情防御知识

正确对待和认识新型肺炎疫情,不信谣、不传谣。呼吁大家勤洗手、勤通风、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佩戴好防护口罩,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5

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功能区各企业:

为做好2020年省级环保督查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功能区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环评批复,才能进行生产作业;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环保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或通过自主验收专家评审。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环保手续的清理核实工作;未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严禁进行生产作业。有环评手续而没有进行环保验收且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建设项目,于9月30日前办理完成环评验收。

二、环保设施建设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备相应的环保相关设施(如:焊烟净化器、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各企业须建立环保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台账,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使用。

(二)完成时限

各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对环保相关设施进行自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的安装及建立环保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台账。

三、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如:月度监测、季度监测、半年监测或年度监测);重点涉水、涉气企业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安装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效验,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各企业须建立环境监测台账,台账保存期不能少于3年。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的日常监测工作、在线设备效验工作;执行月度监测的企业,按照正常监测频率执行。

四、固危废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应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固危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须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散溢”措施;危废暂存间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危废须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建立危废进出台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每年进行危废申报并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固危废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固危废暂存间,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应急要求配置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工作。

请功能区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我委将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

2020年6月1日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6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7

一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公司党委高度关注疫情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集团工作部署,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务必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在前期采取各项措施基础上,公司x月xx日再次发布通知,对各单位、各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阵以待

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特别是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在xx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

三、要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通过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切实提高员工防范意识,组织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对员工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宣传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疫情对员工健康造成影响。

四、要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疫情排查工作,并与地方政府卫生部门、上级单位等各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特别是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在全面细致排查基础上,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实行疫情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

五、要对春节期间员工出行安排加强管控,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xx

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按市政府要求,配合做好进出xx市人员管控工作。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各单位要严控赴xx开展相关会议和公务活动。

六、要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和员工返程防控工作

假期和返程期间的员工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C)、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等相关症状,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安排员工休假就诊,并按医嘱治疗通过观察期后方可上班。

七、要详细了解员工行程和动态

在疫情期间内曾赴疫情所在地或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地的员工在返岗前,要先与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返岗工作。

八、要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卫生防疫工作

自即日起至疫情接触期间,如无必要,要避免安排人员较多的聚集性活动。

九、要做好与员工的充分沟通

提示教育每名员工要秉着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不瞒报、谎报行程,不隐瞒与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历史,在疫情未解除期间要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地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六、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告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白酒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应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白酒出厂检验,严格规范白酒标签,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等7个方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强化生产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10

________企业:

由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疫情的传播,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特发布告知如下:

(一)各企业需按要求建立防疫制度,抓好落实。每天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做好排查上报;每日做好运输车辆、从业人员消毒、测温工作,并建立每日车辆消毒、人员测温台账。

(二)各企业需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各企业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运输。

(四)若有出省运输的驾驶员,须随车携带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工具,做好自身防护,尽量减少与当地人接触,同时企业做好驾驶员的健康观察及运输车辆消毒工作。在出省运输前需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运输工作结束回龙后及时报告。

(五)若企业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运输回来的驾驶员,需按要求上报给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员做好个人防护,回程立即做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隔离或健康观测。

如企业因瞒报、漏报等原因,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11

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新情况,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凡是外出出门就要戴口罩的好习惯(不带口罩不要接送学生);

2、出入校园要保持间隔1米线;

3、非必要不出莱芜,凡是出莱芜的返程要向社区和学校报备,必要时要做核酸检测;

4、每周一早晨,教师上班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值班教师要询问学生双休日行程,符合要求方可进校;

5、禁止一切网购快递物件进入校园;

6、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禁止外人入校,确需进入校园的需要报告校长批准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登记方可入校;

7、各班级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8、各班主任一定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

为了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宁,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严格遵守,谢谢配合!

加强工作的通知范文 篇12

关于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根据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任务,现就加强和做好我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放暑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学校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防雷装置、用电用气设备、教育教学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低洼易涝区域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并采取隔离、警示等应急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认真开展假前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投毒、防破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用电、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教育学生外出时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要教育学生不到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印发《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由学生带回后,要经家长签名,并由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将回执带回学校存档。

四、积极预防溺水淹亡事故发生。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溺水淹亡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玩,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海滨、江、河、山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发现学生私自下水、无保护措施下水以及在野外水面游泳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学校领导及广大教师要积极提醒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河、塘、水库以及施工开挖深坑等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设置安全警告标识及防护设施,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期末和暑假期间不发生一起学生溺水淹亡事故。

五、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前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东莞、江门、广州都出现了校内传播的甲型H1N1流感,并且已经提前放假。暑假即将来临,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幼儿园切不可有放松和麻痹的思想,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上报,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不得向家长隐瞒有关病情,以免造成误会。

六、抓好饮食安全工作。暑期气温高,生鲜食品及剩菜剩饭容易变质。特别是暑期有学生补课寄宿的学校,要严格食堂进货管理,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按规定处理剩菜剩饭,不得将无防蝇、无冷藏措施的剩菜剩饭提供给师生食用;合理搭配、烹饪食品,防止因搭配、烹饪不当造成食物中毒现象;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要确保饮用水的质量,要定期清洗饮水设备。要加强防投毒安全工作,严防广西贵港一所幼儿园被投毒,导致1人死亡23人中毒的类似事件在我区学校发生。

七、加强假期校车管理。各有校车的学校假期要按期对校车进行“大三小六”性能检测,并利用暑假对校车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新学期使用安全。要认真对校车进行清理,淘汰车龄过长的校车。新聘用的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且要在新学期前办妥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暑假期间校车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更不能参与非法营运。学校不得将自有的校车租用或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八、加强假期校园治安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假期校园治安防范工作,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严格落实校园值守和治安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加强学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街道教育办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暑假期间也不能放松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管,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十、做好暑期防汛工作。暑假是台风暴雨多发季节。各学校全面排查防汛安全隐患,突出检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学校周边围墙的安全情况以及防汛、防雷击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危房,必须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并对各种危房校舍进行分级管理,对被列为C、B级危房校舍要立即排除危险点,加固危险构件,并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校舍使用安全。对D级危房校舍,必须无条件立即封闭并停止使用,并列出拆除时间表,限期予以拆除。拆除前必须在危险房屋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发生危险;局部险情一时排除不掉的,要封闭并停止使用。学校还可以结合本校防汛工作实际情况,作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

十一、加快推进校舍抗震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各街道教育办要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加快校舍抗震排查检测工作进度。要充分利用暑假黄金时间,争取在暑假期间完成排查检测。学校要做好配合工作,暑假期间要留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免拖延进度。

十二、落实假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政令畅通。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有关信息要做到准确全面,不隐报、迟报、漏报,保证联络信息畅通。

附件: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xx年七月一日

附件:

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暑假是学生身心发展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好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高危期。为了让您的孩子更好地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快乐的假期,请您及家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小孩合理制定假期计划。要指导督促小孩认真完成假期作业,鼓励和引导小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文娱体育活动等各种有益活动,促进自身素质全面发展。

2.教育小孩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谨慎交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分子的引诱,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防止黄、赌、毒的侵害。

3.加强对小孩的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小孩户外活动的监管,确保小孩不到水库、江河、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溺水、触电、失火、交通等事故发生。教育小孩不要到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厅、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活动。

4.教育小孩要注意合理饮食,防止暴饮暴食及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做到不抽烟、不酗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5.教育小孩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不要长时间呆在空调房和不通风的房间里学习和休息。尽量少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公共场所。不到流感疫区旅游。

6.与小孩一起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尊廉崇洁活动,共建诚实守信的好家庭。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和监护人。关爱孩子的生命安全,让小孩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假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坚信,有了您的参与、关爱与支持,孩子的成长会更健康,宝安的'明天会更和谐!

此致

敬礼!

(学校名称)

二○xx年 月 日

注:请家长读完此信,填写回执,并沿线裁下,由孩子于新学期上学第一天上交给班主任。

回执单

作为 学校 班级 学生的家长,我已经详细阅读该信,并承诺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做好暑假期间小孩的安全工作。

家长(签名):

二○xx年 月 日

[写作]做好春运工作的通知其五


为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乘客的安全出行需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同时为加大乘客乘车安全,望各位乘客支持我们的工作,做好各项配合:

1、乘飞机出行的乘客必须提前一个班次乘车。

2、所有乘客购票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3、不得携带液态物品、枪枝、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请至少提前30分钟到海天假日酒店大厅售票处进行开箱安检,检查合格后贴上安全标签,行李方可装车。

4、人和行李分离。

5、行李安检装车后的乘客,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本人乘车牌,进行人体安检合格后,方可检票上车。

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各位支持和谅解!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8篇)


根据您的要求,小编为您整理了一篇《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无论是上学还是在公司,我们都会遇到公告通知的相关发布。 企业和事业单位发布公告和通知的方式五彩缤纷。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1

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新情况,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凡是外出出门就要戴口罩的好习惯(不带口罩不要接送学生);

2、出入校园要保持间隔1米线;

3、非必要不出莱芜,凡是出莱芜的返程要向社区和学校报备,必要时要做核酸检测;

4、每周一早晨,教师上班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值班教师要询问学生双休日行程,符合要求方可进校;

5、禁止一切网购快递物件进入校园;

6、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禁止外人入校,确需进入校园的需要报告校长批准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登记方可入校;

7、各班级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8、各班主任一定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

为了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宁,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严格遵守,谢谢配合!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次专题会议和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第四波流行仍保持在高位水平,奥密克戎变异株BA。2具有传播快、隐匿性强等特点,在潜伏期也具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已成为全球流行主要变异毒株。3月以来,国内本土疫情发展很快,波及地区范围不断扩大,涉及28省、100多个地市,目前流调工作还在深入,已经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

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和防疫工作专班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警觉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扛在肩头、放在心头、抓在手头。要充分研判疫情形势,认识到本轮疫情与前几轮疫情相比的隐匿性、突然性、特殊性。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打起十二分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真正解决好责任落实不力、校门管理不严、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守住不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二、全面掌握师生及相关人员信息

要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摸排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统计师生基本信息,对无论是在郑还是在外所有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要做好自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郑师生及其共同生活亲属排查工作,做到“四个查清”: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

要落实好每日师生的健康监测制度。要通过今日校园特殊时期信息采集和辅导猫学生签到系统,建立健康台账跟踪管理,对全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所在位置及数量、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凡是政府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全体教职工生(含“三保”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因故不参加者,须由所在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凡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请假教职工和缺勤学生要逐一查明原因。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

要精准掌握师生和家属区租户、住户情况,并根据每日郑州市发布的有关通知做好被隔离教职工及学生的信息统计及健康状况监测。

三、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针对当前形势,各校区要严格实施封闭管理,严把校门关,各保留一个车辆和一个行人通道,实行闭环管理。师生一律平等,经过查验证件、核实身份,“两码一测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近期所有外地入(返)郑教职工,须提前3天向社区和学校报备,同时持有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返郑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经学校综合研判批准后方可进校;入校后列入重点人群管理,实行重点监测、重点抽检。如果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按属地社区政府规定,落实居家隔离、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措施。

近期所有从省内、外入(返)郑学生,必须从严控制,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返校。经学生工作专班研判,学校防控办同意才能返校。同时须提前3天向社区和学校报备,并持有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校外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再经学校综合研判批准后方可进校;入校后列入重点人群管理,实行重点监测、重点抽检。

各院部要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严格学生出入审批手续,门卫要严格查验出入手续。所有近期出入过校园的学生,入校后列入重点人群管理,实行重点监测、重点抽检。

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入校,未经学校防控办批准和履行查验手续一律禁止入内。

要加强校内巡逻力度和频次,确保校园安全。

四、加强大型活动管控

从严从紧控制线下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尽可能“小办、少办或不办”。确需线下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并制定防控方案,按要求履行好报备报批程序。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预防性消毒措施,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和空气新鲜,减少流感、肺结核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风险。

对校园超市、物流园、浴室、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限流措施,降低传播风险。餐厅要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挡板,引导学生尽量减少堂食。

要紧盯快递、物流、冷链等关键环节和保洁、保安、后勤服务等重点人员,切实落实“三保”人员和校区内商户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六、严格教职工管理

教职工和“三保”人员要做到家校“两点一线”,非特殊必要不出省、不离郑;确需离郑严格审批和报备;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做好个人防护。外地市返回人员要加强自身健康检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必须主动报备,做到“三天两检”。

七、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

要重视和发挥《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在学校疫情防控中“规范管总”的重要作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无论在校园内和校外都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在校园,按要求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加强个人防护;在校外,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继续坚持学生辅导猫打卡制度,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八、实行一周线上教学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因素不可控,为避免教师与学生交集,从3月17日——3月25日开展线上教学。实验课经教务处批准,在严格执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保证从严管理的情况下,科学安排,精准防控。

九、重视和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和水平

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疫情防控处置“技术支持”应急专班,发挥防疫指挥中枢专业技术智囊作用,加强科学知识普及指导、加强防疫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等。加大投入改善隔离场所条件,确保隔离点符合防疫要求。完善“一校一院”机制。每个校区要明确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加强联系沟通,确保对口指导到位。

十、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

毫不放松地防控春季常见多发传染性疾病;要切实对冰鲜冷链物流、国际邮件、跨境包裹、其他快递物品等加强监控、管理和消毒。要增加重点环境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杀频次。要采取措施对邮件和外卖加强管理,做到无接触领取,避免接触物流、外卖人员。

十一、迅速开展自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要围绕平急转换机制、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落实,做好“四查”工作:查思想是否麻痹、查制度是否完善管用、查措施是否到位、查作风是否务实高效,对照标准找出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应急专班和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反应实战演练制度,细化、具体化各个层级、重点部位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处置流程,压实第一时间、第一责任、第一措施。要会同卫生、疾控等部门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把快速有效区间封管、人员暂时隔离、实施核酸筛检、做好流调溯源准备等管控处置措施练熟练成。一旦发生校园疫情,第一时间按要求开展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启动线上教学、信息上报等应急措施,同时做好校内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及时妥善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加强被隔离和封控师生员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

要做到提前准备,加强保障,筹建师生疫情防控数据库,全面统计师生基本信息,确保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至少储备两周的用量。

十二、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和落实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值班、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履行好值班、带班、巡查责任,尤其要妥善处理好防疫工作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十三、要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舆情管理工作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全体干部师生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把灾难当教材、把困难当磨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纪律道德教育,安全教育。通过学习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学习自觉执行各项防控管理制度,通过学习提升境界和鉴别能力,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主动关心帮扶重点人员,特别关注重点疫区、家庭发生变故或者家庭困难师生,及时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引导师生及时调整情绪,以健康向上的心态投入学习、工作和生活。要继续坚持联系包干制度,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要与联系院系加强协作沟通,协助和支持院系做好防疫工作;院系领导要积极开展联系教师、学生,包干班级、宿舍工作,深入一线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要通过发布提醒提示、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及学生家长,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形成个人、家庭、学校、社会联合抗疫共同体,确保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要强化舆情监管,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防范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炒作。

十四、压实责任、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统筹谋划,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抓紧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信访维稳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大局和谐稳定。

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意识。督查专班要对各专班、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漏洞,监督整改。对第一时间责任不清、能力不强、工作不到位的,要强化组织手段及时果断调整,对造成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迟报、瞒报、谎报、漏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__经济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3

一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公司党委高度关注疫情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集团工作部署,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务必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在前期采取各项措施基础上,公司x月xx日再次发布通知,对各单位、各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阵以待

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特别是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在xx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

三、要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通过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切实提高员工防范意识,组织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对员工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宣传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疫情对员工健康造成影响。

四、要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疫情排查工作,并与地方政府卫生部门、上级单位等各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特别是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在全面细致排查基础上,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实行疫情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

五、要对春节期间员工出行安排加强管控,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xx

公司驻xx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按市政府要求,配合做好进出xx市人员管控工作。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各单位要严控赴xx开展相关会议和公务活动。

六、要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和员工返程防控工作

假期和返程期间的员工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C)、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等相关症状,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安排员工休假就诊,并按医嘱治疗通过观察期后方可上班。

七、要详细了解员工行程和动态

在疫情期间内曾赴疫情所在地或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地的员工在返岗前,要先与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返岗工作。

八、要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卫生防疫工作

自即日起至疫情接触期间,如无必要,要避免安排人员较多的聚集性活动。

九、要做好与员工的充分沟通

提示教育每名员工要秉着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不瞒报、谎报行程,不隐瞒与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历史,在疫情未解除期间要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4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5

________企业:

由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疫情的传播,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特发布告知如下:

(一)各企业需按要求建立防疫制度,抓好落实。每天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做好排查上报;每日做好运输车辆、从业人员消毒、测温工作,并建立每日车辆消毒、人员测温台账。

(二)各企业需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各企业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运输。

(四)若有出省运输的驾驶员,须随车携带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工具,做好自身防护,尽量减少与当地人接触,同时企业做好驾驶员的健康观察及运输车辆消毒工作。在出省运输前需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运输工作结束回龙后及时报告。

(五)若企业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运输回来的驾驶员,需按要求上报给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员做好个人防护,回程立即做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隔离或健康观测。

如企业因瞒报、漏报等原因,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6

xxxxx有限公司职工xxxx年x月xx日上午xx点xx分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已在xx市第xxx医院隔离治疗。该职工x月xx号至xx号到xx旅游, xx号到xxx基地上班,xx号后请假在家未上班。

一、公司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xxx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xxx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xx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部门成立x个工作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长,并采取以下措施,

1. 各工作小组及时上报涉及人员情况及目前所在地,共涉及人员xx人,涉及的人员密切关注,自行隔离xx天,每日两次上报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截至x月xx日有关人员暂无异常情况。

2. 该员工所在部门立即排查该部门当天与其有过接触的职工名单并进行相关提醒。

3. x月xx日xx:xx分左右,xx市xx区xx办事处xx社区、xx区疾控中心前往患者住所、楼道以及垃圾站进行消毒处理。

二、及时掌握政府发布的信息

按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做好防控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根据疫情和本单位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三、督促员工遵守所在地政府防控措施和要求

春节离开工作地的员工,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做好部门或单位交办的有关工作,春节期间去过疫情发生较为严重地区(如湖北疫区)的员工,回工作地后要及时向本部门或单位进行登记,自抵工作地日起居家观察xx天,每日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报告健康状况;近期与确诊病例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尽快主动就医,并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报告;居家观察员工要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做好部门或单位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请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学习疫情防御知识

正确对待和认识新型肺炎疫情,不信谣、不传谣。呼吁大家勤洗手、勤通风、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佩戴好防护口罩,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7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部分地方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特别是近日我省厦门、漳州、泉州相继发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从严从紧落实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严格校外人员进校管理,严控校外无关人员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需提前履行审批手续,除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外,省内非福州地区人员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近期从省外来(回)闽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暂不接受约访。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区人员进校需规范佩戴好口罩,自觉配合安保人员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信息查验等工作。

三、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关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查收学校发布的通知,准确研判自身健康状况,若本人或共同居住成员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含接触史)及从本土病例发生城市返回的,要主动如实向所在科室和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告。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晚点名等制度,每日健康打卡,及时精准掌握师生和安保、物业、食堂、超市、快递站等校园重点场所人员健康状况。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按要求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严格离榕离校审批。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榕,确需离榕的,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备案。住宿生非必需不离校,确需离校的,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离校时,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走读生要严格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尽量减少与校外社会人员接触。

五、强化源头监测预警。继续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制度,增强自我发现、及早发现的能力,强化源头预警。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近期(时间暂定一个月)实行全体师生员工一周一检测,含安保、物业、食堂、超市、快递站等人员。

六、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春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也是禽流感、诺如病毒、流感等常见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多病共防。要加强对快递站的管理,快递站包裹进入校园前必须进行预防性消杀,进入校园后必须进行再消杀,严禁接收中高风险地区寄来的快递、包裹等;鼓励师生员工减少网上购物,严禁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病例发生城市邮购、快递物品;师生收取快递时,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监督,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把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挡在门外,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及时规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环境消杀,增加对教室、实训室、宿舍、食堂、超市、快递站、办公楼等重点区域以及校园内的公共道路进行全面消杀的频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七、强化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近期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要从严审批,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

八、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和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主动应变、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九、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舆情的引导,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络上发送、转贴未经核实的信息。

十、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要及时掌握、关心关注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习等情况,加强对无法返校师生、健康隔离师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妥善回应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关切与合理诉求。

十一、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__工业学校

2022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篇8

全体教职工、各位同学、家长: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教育科技局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01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区域,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导致疫情扩散和停课停学的严重后果。为此,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不网上购物、不接触快递。xx月xx日以来收取和接触过快递包裹的教职工、家长及学生要主动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后期审核查验一经发现,后果自行承担。

02

xx月xx日前,因本人或共同居住人购买快递导致健康码呈现红码,要求居家隔离的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社区和学校要求进行七天居家隔离和五次核酸检测。

03

凡xx月xx日以来,因个人原因导致“两码一卡”异

常、或在之后健康流调中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上班的教职工,市教育科技局和学校将追究其旷工责任,导致疫情传播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家庭执行不到位的学生不能正常复学,由学生和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04

从xx月xx日起,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要居家健康观察,严禁随意外出,严禁到人员密集场所,随时做好返岗、复学准备。

05

线上教学期间,要求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不得离开学校,确需离校要向校长报备。

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安排部署,人人遵守规则,强化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和学习,让我们共同携手抗疫,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文明孝义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