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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06-01

更正通知怎么写(精选9篇)。

我们在撰写公告通知时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呢?我们都会主动浏览公告通知。公告通知是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关于“更正通知怎么写”通知范文吧编辑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1】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骨灰盒采购项目

竞争性 谈判 文件

项目编号:***0

采购人: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年 9 9 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 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证明材料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9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2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0 温馨提示

..................................................................75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委托,拟对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骨灰盒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

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骨灰盒采购项目。

3.采购人: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48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 1 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方 式 1(公 告 方 式)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class="content_title3">1、谈判文件中如有时间前后不一致的,均以第一章谈判邀请内时间为准。

2、若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二、总

则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采购。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有关 定义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低档骨灰盒、中档骨灰盒、高档骨灰盒。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谈判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谈判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将采购合同(原件)1 份返回给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约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构成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二)谈判须知;(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要求;(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二)响应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商务要求偏离表、技术/服务应答表、服务方案、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等。

售后服务。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二)说明报价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三)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四)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

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首次报价并填写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及最后报价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现场报价。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17.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

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逐页编目编码,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或报价单或电子文档。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报价单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不属于 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谈判及评审过程 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4.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2】

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成员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机制,保证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结合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管理组织

医共体采购设置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

一、医共体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为医共体采购工作的决策机构,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XX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审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采购计划和平时物资采购申请报告。

2、指导医共体采购小组工作。

二、采购小组由XX等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采购小组成员组成应保证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保证采购任务如期完成。

1、询价谈判采购:符合招标采购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设立询价谈判采购工作小组,以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方式进行。

2、代表医院与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3、组织管理招标活动。组织拟定招标文件商务内容及委托编制标底;汇报考察、发标、答疑、截标等事项;整理招标会议纪要和保管招标、投标文件资料及归档;负责发放中标通知书。

4、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贯彻“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在采购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有信誉的签约客户。

(二)采购范围

(1)办公类:各类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广告印刷品、图书资料、办公用低值易耗品、信息设备等。

(2)总务后勤类:电器、电工电料、水电五金及设备、劳保用品、塑料制品、布草用品、消防器材、基建材料等。

(3)药品耗材类:中西药品、化学试剂、一次性卫生材料、一次性耗材、医用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医用材料(高值材料)等

(4)设 备:医疗器械及大中小医疗设备等。

(三)采购原则和方法

一、分级审批权限:

1、单价

? 万元以上或累计价格 ?万元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医共体审批。

2、?元以下物资采购计划由医共体成员审批,自行采购。(日常消耗品)

二、采购方法

药品采购参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由医共体组织实施。

后勤服务、医疗耗材、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布草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的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按照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

一般情况下,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同种类商品至少应保证有两家以上资质较高、信誉状况良好的潜在供应商。(按地域自行选择)

(四)采购程序

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程序指从采购工作立项起到物资设备验收归档止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立项、邀请供应商、谈判、确定供应商、合同谈判、合同草签、合同审批和签订、合同实施、物资设备验收、资料归档等环节。

一、物资设备采购立项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对市场状况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报《物资采购申请表》,报医共体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物资采购申请表通常应包括的基本内容:申请的理由、物品品种、质量标准、规格型号、需求数量、预算价格依据、预算金额等。

二、邀请供应商

采购计划确定后,医共体物资采购采购小组应采取适当方式发布需求信息,吸收资质信誉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般情况下,应以投标报价书的方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报价要求,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保证运作过程公平、公正。

三、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医院物资采购相关科室应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合格供应商资质证明一般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供应商有如下行为时应取消其资格:提供虚假资信材料,骗取合法供应商资格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向采购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偷梁换柱,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四、供应商选定

询价谈判。采购工作小组由三人以上询价谈判组。确定符合资质条件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三家。一般情况下,应要求被询价供应商进行一

(二)次性报价。询价谈判组应根据采购需求,综合考虑质量、服务,按照合理低价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被询价的其它供应商。

五、合同审批

订立合同应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一般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完备、规范、合法。

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经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批同意后认定有效。凡以医共体名义与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查签署的,均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六、合同实施

合同履行由采购小组监督实施,如出现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包括形成补充合同或解除合同。

(五)物资运送和验收

一、物资运送 物资由供应商直接送到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物资设备验收

1、医共体成员单位自行采购的由成员单位组织验收,填报《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单》

2、医共体采购小组采购的物资,货到入库前必须由采购小组会同医共体成员使用科室以及库管人员按照合同,根据供货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品牌、外观配置等方面的情况组织验收,填报《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单》,并在“验收情况”栏内载明供货质量情况。在验收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时,应做退货处理。

3、采购活动付款要与合同履约进展情况相协调,以“保证供应,保证质量,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为原则。财务科办理物资采购付款手续时,必须以合同条款、会签的《物资设备采购验收单》作为付款的依据。

4、物资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物资采购申请表”、“询价谈判采购活动备案表”、“合同书”、“验收单”和“会议纪录”等均为采购活动必须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分别由医共体采购小组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备案。

(六)监督和管理 主要监督内容

1、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

2、采购信息公告情况;

3、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情况;

4、采购合同的订立和资金支付情况;

5、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采购文件、资料的规范化建立和存档情况。

采购工作小组的工作要接受医共体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应拒绝付款并报告主管领导。

对在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中工作程序违反国家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医院利益的,将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查处。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3】

关于《于田县农牧科技示范园区嵌入式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通知

我们公司发布的招标公告有所修改,原规模为“共200套,每套8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共分五个标段,一至四标段为施工标段:每个标段50套。第五标段为监理标:随施工标一至四标段。”现更改为“共300套,每套8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共分七个标段,一至六标段为施工标段:每个标段50套。第七标段为监理标:随施工标一至六标段。”感谢各位的关注。

特此变更

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7日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4】

摘 要 本文对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尤其是突出的亮点比如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采购结算流通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真正实现了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降价效果显著,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优化升级,鼓励生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扶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实现医药分开,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并避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有利于触发和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影响医院的现金流、对医保的资金垫付能力和支付方式的改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上海带量采购采取渐进方式开展和推进的同时也需要三医联动同步配套实施。

关键词 药品 招标 带量采购 三医联动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6)09-0058-04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nd public affairs,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shanghai ,china)

上海从2010年起率先在全国实行由医保部门牵头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2013年《上海市“十二五”期间(2013-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对“临床必需、用量大、个人自负费用高的药品”实行带量采购,2014年1月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试行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列入其中,同年12月,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带量采购招标公告,首批3个试点品种阿莫西林、头孢呋辛酯和依那普利,均为口服常释剂型,中标结果于2015年4月28日发布并在5月13日发布执行通知,被认为“真正实现了药品带量采购”[1],第二批试点的6个品种也正在招标中。本文将对上海第一批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和突出亮点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公开招标的方式

上海带量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招标公告中明确了招标品种的具体规格和数量,分别是:阿莫西林( g/片,450万片; g/片,900万片)、头孢呋辛酯( g/片,3 000片)和依那普利(5 mg/片,850万片;10 mg/片,650万片)。这3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都在3家以上,属于用量大、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2 保守设定采购需求量

带量采购的招标数量按照上医院实际用量的60%来设定,基于两点因素:一是政策制定者认为医院的采购使用量至少有30%的虚多水分;二是本次带量采购品种属于原2010年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项目中标范围,而在带量采购项目启动时尚在采购周期内,因此,另外40%的用量空间留给原中标品种,但条件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内的原本市中标药品和带量采购招标入围药品,如自愿调价到不高于带量采购中标价格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带量采购最大的技术难题就在于“难以精确估算用药量”[1]。上海对于带量采购需求量的设定思路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在技术上利用在线采购交易平台和医保结算平台精确统计医院的实际需求量,但同时又保守估算采购量,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既保障供应又达到控制医药费用的目标。

评标和中标规则

综合质量评价体系

基于投标主体合法性和能够满足供应的基本要求,设定了投标企业的3个必备条件,对投标品种则通过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进行了严格的质量筛选,更具特色的是将原研药品、进口药品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国产仿制药品放在同一层面公平竞争。针对国产药品的评价指标,既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认证,又有内控标准等技术性参数。具体评价指标是:①符合4个条件之一:获得国家食药监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认定;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体系认证并依此生产;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生物等效性评价认定;获得香港医管局采购资格(2012-2014年)并依此生产。②满足7项条件中至少4项:自产原料或原料药符合美国fda认证等情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工信部排名前30位;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证书;通过iso 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或国家环保部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内控标准优于国家标准;其他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方法。

我国以仿制药生产为主,低水平重复生产已成为制约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及“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以来,我国新药的研发呈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然而从2013年注册申报的一类新药中却发现,其中me-too 的品种占据了绝大多数,不少还是“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并不是“自主创新新药”[2]。因此,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通过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目标。同时,基于医保控费的理念,用高质量的仿制药品替代进口原研药品将成为未来的用药格局。

但这套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限制条件。一是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缓慢,根据计划最快也要到2018年底才能有一部分产品通过评价;二是通过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量有限,根据国家工信部2013年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通过制剂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只有35家。这就制约了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只能采取渐进方式开展。渐进决策的好处是边探索边前进,有利于避免因决策严重失误所产生的持久性后果,把步子迈得小一些,那么发现了问题就能够及时纠正。但不足之处是效果不能立竿见影,无法全面评估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政府管理者具有足够的耐心。从投标企业角度来看,在带量采购逐步推广期间,可以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和应对,对国内企业来说,积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获取国际权威认证既是应对带量采购的前提,也为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增加成功的筹码,更是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的机会;而对外资企业来说,对上市多年专利保护期失效的成熟产品需要调整收益预期和市场销售策略,注重创新药品的研制才能使企业一直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不可替代性。

中标规则

不区分质量层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次低者候选中标。在报价环节没有设定限价,而是让投标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充分竞价。而候选中标的规则避免了中标产品无法供应时造成临床用药短缺,供应有了安全保障。

配送模式

要求一个品种只委托一家配送企业负责全市配送,而且要求必须是中标生产企业直接委托,不允许配送企业通过第三方购买中标产品。这一政策直接改变了当前药品的流通格局,最大程度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避免药品在流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的可能,通过压缩流通链条达到控制药品价格的效果,并利用统一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药品配送权事实上是资源配置和再分配的过程,一家配送企业集中配送有利于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而“积极做大医药商业”也是《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订购结算流程

按照上海带量采购招标文件,中标之后由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作为甲方(购货方,简称“市药事所”)、医药配送企业作为乙方(配送方)、医药生产企业作为丙方(供货方)签订三方合同,实现了招标和采购合一完成,而向供货方预先支付货款也成为上海带量采购最突出的亮点之一(图1)。

药事所预先垫付了货款,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配送企业垫付货款的资金压力,也有利于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再生产活动;同时,这种既有采购量的承诺又预先支付货款的方式,使生产企业不需再额外组织临床推广活动,减少了销售费用的支出。其衍生效果是:①切断了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直接业务关系,斩断了彼此间的销售利益链条,避免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并有助于实现医药分开;②通过药品的采购结算流程触动了医疗、医保和医药的改革,为建立三医联动机制,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一个切入点。

在后续试点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后,这种模式对医院的收入结构将带来较大的影响,如果配套措施未能跟上则短期内可能造成医院现金流减少。另外对医保资金的垫付需求也将加大。上海的带量采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公立医院加快改革的步伐,尽早调整收入结构,完善补偿机制,同时,对医保部门的资金筹集和管理能力以及支付方式的改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 中标结果及执行效果

上海第一批带量采购3个品种平均降幅达64%[3],这个降幅远大于一般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10%左右的降幅。中标的3家企业瑞阳制药有限公司(阿莫西林)、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头孢呋辛酯)和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依那普利)均为2013年国家工信部统计的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30强,属于规模较大的企业。

根据配送企业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采购执行半年来的合同完成率情况:阿莫西林34%,头孢呋辛酯23%,依那普利37%,平均完成率34%。从采购进度来看,医院对这3个带量采购品种的用量有所下降,分析原因可能为:一是医院在药品使用量方面的确存在虚多水分,以往可能存在过度用药的情况;二是基于利益驱动,医院选择了同类替代品种。在监督执行部门启动监督执行程序后,医院用量有所回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上海医保部门通过实施带量采购达到了降价和控量的双重效果,对促进医院合理用药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结语

2014年上海医保部门主导的药品带量采购开创了药品招采合一的典范,也真正落实了带量采购,对降低药价虚高、杜绝商业贿赂以及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更有望触发和推动三医联动。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同年6月,国家卫计委也发布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指出在未来药品省级集中采购中,要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措施,要对公开招标的药品落实带量采购。而上海也在2015年12月1日发布了《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所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实施带量采购”,并“鼓励医院以隶属关系、区域合作、医联体等形式开展医院集团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实现量价挂钩,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可以预见,上海在循序渐进地推进带量采购,未来将覆盖大部分竞争充分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同时还将以医院集团采购作为补充,对整个药品流通和采购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5】

快星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更正公告

经过审核,本司于20xx年7月22日发布了一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告在《和田日报》11277期(汉文版)刊登。公告中涉及的地块有3号地块,但因为某些原因,我们需要对3号地块的面积作出更正,面积修改为80000平方米。同时,保证金和起始价都为24万元,并将挂牌截止时间延期至20xx年8月26日12时00分(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做任何调整。

特此公告

洛浦县快星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4日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6】

2017年成武县城乡客运站点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为让大家更清楚成武县城乡客运站点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成武县城乡客运站点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全文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武县城乡客运站点亭建设项目

二、公告日期:2017 年4月11日

三、变更内容:(1)原招标公告内容: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成功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成功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

(2)招标公告补充内容: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原招标公告内容: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05308787

现变更为: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5308787 15764077829

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招标人:成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武县先农坛街36号

负责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530-8633118

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青年南路桑盾商务中心五楼500室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方式:13905308787 15764077829

邮箱:sdsgjzbhz@

原文地址:gp-shandong.sdgp2014/site/read.jsp?id=200348114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7】

x年01月11日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凉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委托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心理辅导室及理化生、地理、数学、科学仪器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CCG- H0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供应商资格要求变化,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同意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省级及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出具的质量信得过企业证书;

3、我公司已获得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分别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个、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个、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个,以及IB/T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这些认证证书的获得,充分展示了我们公司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信用管理方面的优秀水平和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4、报名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投标时须提供指定样品及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为中国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8、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9、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供应商需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前往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资审。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认可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此外,投标人还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ISO9001:x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x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x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B/T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报名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5、投标时须提供指定样品及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为中国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7、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8、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供应商需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前往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资审。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x年01月12日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8】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专栏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教基厅函〔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将本活动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0

更正通知怎么写【篇9】

一、项目名称:xx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看守所监控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包号:

BZZPGP--0481A01 BZZPGP--0481A02

三、首次公告日期:x年10月10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x年11月2日9时00分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

2、A01包:软硬一体化平台:★为保证系统兼容性,要求门禁、报警、监控、大屏、解码器、平台等主要产品同一品牌。

3、未加密和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x年11月8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年11月8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x年11月8日8: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于x年10月24日在xx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由于网络原因,未能及时推送至滨州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第二次变更内容,详见以下通知:

1、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否

2、A01包:软硬一体化平台:为了确保系统兼容性,我们要求监控、大屏、解码器、平台等主要产品都来自同一品牌。该平台的客户端具有门禁、报警和监控联动弹窗报警功能。我们致力于提供先进、高效的软硬一体化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不断需求。

3、未加密和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x年11月15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年11月15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x年11月15日8:3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xx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地址:xx县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省xx市开发区路号

联系人:吕

联系方式:

x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