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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发表时间:2024-10-01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1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并结合《关于对全部市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我局对20xx年度全县基层及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工作

今年我局将辖区内所有司法所立户列编,司法员编制收归局里管辖,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配备了司法所长(副科级)。司法所工作档案整理规范,部分司法所完成统一外观及内部设置工作,大部分村级调委会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

基层工作总分10分,自评8分。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我局在临街租赁一套房屋,用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内设有心理矫正室、宣告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谈话室等,配备办公电脑4台、办公桌7张、电视机1台、档案柜4个、电话1部、打印机4台,同时将社区矫正各类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从硬件上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同时县司法局安排2人固定在矫正中心办公,另外,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抽调1人、县公安局各抽调2人到中心工作。公检法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社区矫正人员422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更新新入矫人员的信息从未发现任何遗漏现象。对所有正在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GPS手机定位管理,定位率91.5%,以确保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11月份有一名社矫人员脱管,走访家属得知其因再犯罪被山东淄博警方收押,社矫股已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警方下步工作。

今年我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戒人员133名,本省刑释解戒人员衔接率、补助经费发放率及安置率均为100%,未发现有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完善了远程视频会见制度,远程会见成功率为100%。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分10分,自评9.5分。

三、医调工作

在临街店面成立了医调中心,内设调解室、接待室、谈话室等,成立了医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学、法学专家库,制定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受理案件范围。今年累计调解医疗纠纷7起,调解成功6起,调解成功率85.7%,没有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大型医闹时间。

医调工作总分5分,自评5分。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2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所目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办公室。至20xx年12月,我所累计接受各类矫正对象15人,在矫人员21名,其中缓刑19人;假释1人;保外就医1人。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镇长为主任,镇综治办主任为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办、财政所、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查清可行思路

为规范我所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社区叫矫正工作方案》,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我们多次走访各社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社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开展,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示图》、《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社区矫正工作者任务、原则、纪律》、《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都已健全,并以上墙公示。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我们及时下社区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矫正办公室报道,并作思想汇报,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和谐社区做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三)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三、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xx年我所将着重抓好一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市、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几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我所对辖区内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致情况

我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人,按时解矫6人,其中变更居住地2人,在册矫正对象10人,缓刑10人,没有未成年对象,无一脱管、漏管、虚管。在调查评估、实施手机定位管理、走访等日常监管工作中无向社区矫正人员乱收费现象,在变更居住地、审批请假等执法活动中均无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行为,没有超越权限、履行职责不严等问题。现有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

二、严格规范档案,运用系统加强管理

我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案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及时更新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与系统数据不脱节。

三、我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走访

我所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信息反馈活动,此举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使得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能自觉接受管理,重拾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信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他们在社会上要严格遵纪守法,在家庭要安心生活,做对社会家庭有责任心的人,使他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得到他们的认可。

四、日常监督管理

存在不足主要是前期社区服务、劳动及学习时间达不到每月至少8小时的规定,目前本所已严格按照规定每月各安排两天时间组织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及劳动,学足8小时,劳动满8小时,并完善好执行档案,社区服刑人员也都很配合。

回顾过去,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例如社区矫正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太少,业务知识不够丰富,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经费难以落实,这几方面都是制约矫正工作无法做到高效、规范、深入开展的原因。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4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矫正监护人是需要担起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对某一个犯罪行为判处相关的刑罚,同时是需要失去矫正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方案,那么监护人就是需要给予一定的反馈的意见,并且将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说清楚。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5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

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

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

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6

为贯彻落实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近日我所对唐家镇辖区内的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社区服刑人员登记造册,通过我所排查,我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无隐患,现将我所日常工作汇报如下: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预防和控制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不断探索新时期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致力于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方面。截止目前,我所共登记在册矫正对象6人,其中缓刑6人。

其次,严格规范档案,加强管理。唐家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案管理,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在管理制度上,充分发挥镇、村、组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再次,我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走访。我所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信息反馈,此举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使得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能自觉接受管理,重拾对生活和对自身未来的信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在社会上,严格遵纪守法,在家庭中,安心生活,做对社会家庭有责任心的人,社区矫正为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当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例如社区矫正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不够丰富,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缺少专职司法助理员,这几方面都是制约矫正工作无法做到高效、规范、深入开展的原因。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7

20xx年以来,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赛虹桥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容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19名服刑人员全为缓刑,其中男18人,女1人,严5人,普14人,宽0人,定位14,当年接收19人,当年解矫23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社区民警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服刑人员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服刑人员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限度的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服刑人员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服刑人员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服刑人员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服刑人员,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篇8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4月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99名(男性88名、女性11名,其中被宣告缓刑的有91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1名、被裁定假释的有7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1名,累计有14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矫后回归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1、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顺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我局于20XX年11月24日正式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的体现和保障,适应建立执法档案的要求,我区矫正办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修订、完善一整套接受、审批、调查、处罚、收监、解除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并统一指导各司法所规范日常监管档案,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3、建设信息交互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我区矫正办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各部门间召开会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按期解矫等实时信息交互。今年3月份,我区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学习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矫正对象监管衔接问题,规范监管次序。

4、规范审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矫正工作者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提供调查资料,便于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全年来累计完成85起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我区积极按照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2014年确定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对日常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控,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多方联动,完善公检法司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并定期联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不遵守矫正规定、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集中见面教育和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7月31日至8月2日,我区矫正办协调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管理、约束能力。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9日至4月18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及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2、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区社区矫正办不定期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如,今年5月份,我区以开展“创平安家园让群众满意”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1人。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认真摸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向。为切实掌握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动向,11月份,区社区矫正办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特殊人群百日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加强管理控制。

3、动态化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我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日常管理、解矫提示等功能的信息化操作,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221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为全时段、全方位的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动态,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我区于今年3月份启动手机定位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对超出活动范围的服刑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同时短信告知监管人,防止发生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

(三)管理创新,因人施“矫”,确保社区矫正成效稳步提升

1、摸实情,实行分类管理。我区结合入户调查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并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注意因“人”施“矫”,针对不同个体制定不同的个人档案和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

2、抓细节,落实请假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严管、普管、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管理。①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必须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基本情况、外出理由和返回时间,提交保证书。②严格请销假要求,在请假期间外出服刑人员需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自我评价,并采取挂号信的方式按时寄回矫正办。③严格请假期限,请假人员有正当理由,一次不超过7天的,向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请假;矫正对象离开洛江区域范围的,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由请假人申请,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审核,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审批。

3、强帮扶,做好安置就业。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我区结合实际,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解决特殊对象的具体困难。例如今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医疗保险等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先后建立了8个社区矫正劳动培训就业基地,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问题,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基地建立至今先后安置矫正对象15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在河市镇建立全市首个区级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阳光中途之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4、重科学,办理居住地变更。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工作学习,方便服刑人员配合社区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区司法局主动与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局协调,为长期学习生活在洛江区域以外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落实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发通[20XX]98号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止令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严格审前社会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制定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排查,严格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严格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反腐倡廉,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及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矫正对象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对象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对象的交流平台。计划建立“两室一中心”,在区级建立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搭建心理矫正平台,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教育提供基础。

(四)整合资源,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区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实用型职业技能,引导矫正对象劳动就业。

(五)统筹规划,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根据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一个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场所,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办理衔接、统一指定管辖、统一执法档案。

(六)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社会管理新举措。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应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